CANCELLATION & REFUND POLICY
以下条款适用于所有租车订单、限时优惠、长期合同与五项尊享服务。退款一律以原付款方式退回(银行网转或 USDT),一般在核准后 7–14 个工作日内完成;USDT 退款按退款当日汇率折算,网络手续费由收款方承担。
| 情况 | 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取车前 7 天以上取消 | 全额退还,或免费改期一次(有效期 6 个月) |
| 取车前 3–7 天取消 | 退还 50%,余额可转为改期使用 |
| 取车前 72 小时内取消 | 不退还,可转为同价位车款改期一次(需 14 天内重新预订) |
| 未到场(No-show) | 预定金不退还 |
| 顺利取车 | 预定金 100% 抵扣租金 |
※ 改期以车辆当日可用性为准;如改期后车价较高,需补差额。
| 情况 | 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合约正常结束 | 验车无问题后 14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|
| 有罚单 / 过路费未清 | 从押金扣除实际金额,余额退还并附明细 |
| 车辆损坏或异常清洁 | 按维修报价或清洁费扣除,事前提供照片与单据 |
| 提前终止长租合约 | 需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;押金可退,但已享有的长租折扣需按实际租期补回差额 |
| 严重违约(转租、酒驾、竞速、越境未申报) | 押金不予退还,并保留追偿权利 |
| 情况 | 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优惠价锁定 | 以支付预定金当日的活动价为准,活动结束后原订单仍享该价 |
| 订单取消后重订 | 重订时按当时有效的活动价计算,原优惠不保留 |
| 活动叠加 | 同一订单只适用折扣最高的一个活动,不可与其他折扣叠加 |
| 优惠订单退款 | 按实际支付金额(折后价)退款,不按原价计算 |
| 活动提前结束或延长 | 我们保留调整活动的权利;已成立的订单不受影响 |
| 情况 | 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签约后 48 小时内取消 | 扣除 RM500 行政费,其余全额退还 |
| 交车前取消 | 预定金不退还,已预付租金全额退还 |
| 合约中途退租 | 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;扣除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,押金余额退还 |
| 我方原因终止合约 | 全额退还押金与未使用租金,并免费提供替代车辆至安排妥当 |
| 每月免费养护未使用 | 不折现、不累积到下月 |
| 情况 | 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同级或更高级车替代 | 客户接受则按原价执行,不加价 |
| 客户不接受替代车 | 预定金、押金与已付租金 100% 退还 |
| 延迟交车 3 小时以上 | 当日租金免费;长租则按日折算补偿 |
| 事故 / 故障导致中途换车 | 24 小时内安排替代车,停用期间租金不计 |
| 无法安排替代车 | 按未使用天数全额退款,并额外补偿一天租金 |
| 情况 | 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服务开始 7 天以上取消 | 订金全额转为其他日期,或退还 80% |
| 服务开始 3–7 天取消 | 退还 50% |
| 服务开始 72 小时内取消 | 订金不退还(人员与车辆已预留) |
| 保镖与活动安保 | 订金 50%,14 天内取消不退还 |
| 报关服务 | 文件已递交后不退款;未递交前扣除 RM150 行政费后退还 |
| 签证服务 | 服务费在递交后不退;拒签不退服务费与官费(官费由使馆决定) |
| 情况 | 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天灾、水灾、封城、政府管制 | 免费改期或全额退还未使用部分(不含已产生的第三方费用) |
| 客户签证被拒无法入境 | 凭拒签信可免费改期一次或退还 70% |
| 航班取消或延误 | 免费调整接送时间,等候 3 小时内不加价 |
| 医疗急症 | 凭医生证明可全额改期 |